钢锭模等备件招标(第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21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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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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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委托单位:****

发布时间:2024-05-21

截止时间:2024-05-29

钢锭模等备件招标(第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钢锭模等备件招标(第二次)****招标人为****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名称:钢锭模等备件招标(第二次)

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谈判采购、转询比采购

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1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生产型营业执照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生产型注册资金:200.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投标方需提供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的设备备件产品销售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和对应发票复印件,必须上传),业绩必须包含设备备件类产品,并在投标文件中注明(生产型企业投标方要求提供本企业类似合同和对应发票复印件,必须上传),合同和对应发票总金额均不得少于投标报价总金额。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能力要求:1、接受生产型企业、生产型****公司或生产型企业参股****公司(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投标,生产型企业注册资金要求200万元及以上,所有投标方投标时必须上传营业执照,如为个人独资企业,须上传资金证明资料。生产型企业必须具有与本标的同类产品生产制造能力和业绩;生产型****公司或生产型企业参股****公司****公司所具有的与标的物同类产品生产制造能力和业绩的证明。投标方只能投报自己生****公司获得授权销售的产品,投标产品必须在投标人的生产经营、销售范围内。投标方需提供诚信承诺书,格式模板详见招标文件。

其他要求:有效投标条件:(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流通商及代理商投标。

(2)、生产型企业和提供该生产型企业产品的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的,以生产型企业作为有效投标人,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生产型企业、生产型****公司不能以不同的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投标。

(4)、如为同一出资人(股东)或出资人(股东)之间可能存在关联交易或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参与投标,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5)、投标方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注册资金、业绩等证明,或提供的相关注册资金、业绩等证明不满足招标要求,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6)、投标方必须确保提供的所有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资金、业绩等)合法、真实、有效,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7)、禁止强制退出采购方合格供应商目录的供应商、自动退出采购方合格供应商目录的供应商(自退出之日起一年内)、****公司****公司级的灰名单企业及其实际控制人(代理人)开办(含独资、控股、参股)的企业参与本次投标。投标方需提供诚信承诺书,格式模板详见招标文件。

(8)、禁止工商注册未满1年的投标方参与投标。

3.6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5月21日20时00分2024年05月29日09时00分(**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5月29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cn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电子CA数字证书(标证通APP)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cn、https://www.、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

招标人:

****

招标公司:

****公司****公司

地址:

**市****街87号

地址:

**省**市****螺丝觜弄弄坪东路21号

联系人:

吴明辉

联系人:

朱雁

电话:

0812-****813

电话:

0812-****896

8. 专项治理举报电话

****公司的相关工作要求,重拳惩治贸易、招采领域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特向广大供应商以及**伙伴们公布专项整治举报电话,****公司****公司职工存在贪污侵占、吃拿卡要、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泄露招投标信息等行为,请及时与专项整治工作组联系。

整治工作举报电话:0412-****866

受理电话时间:工作日8:00-17:00

本项目投标人接到中标/成交短信后,应从中标/成交通知接收之日起一个月内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查看中标服务费并及时缴纳,否者可能无法获取中标通知书及合同签订。

2024年05月21日

附件(6)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5-30
2024-05-21
重新招标
钢锭模等备件招标(第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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